主 旨: 本館訂於111年7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辦理大專生實習計畫,自即日起開放各校學生申請實習,報名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將學校課堂理論與實務應用結合,本館訂於111年7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辦理大專生實習實施計畫,實習期間需滿320小時基本時數。
二、 敬請貴校協助彙整欲報名至本館實習學生的申請表(含簡要實習計畫),檔名為「學校簡稱+科系+姓名+111大專生實習申請」,於111年4月1日(五)前以電子公文方式函覆,逾期不受理。
三、 大專實習生因錄取名額有限,本館將依錄取條件、實習組室志願序、相關學經歷及簡要實習計畫等決定錄取名單,名單經核定後,預計於111年5月23日(一)公布於本館官網(https://www.nmns.edu.tw/),並行文惠請各校轉知錄取學生依規定日期辦理報到及實習,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 本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性質,故不提供任何薪資及其他津貼,亦不提供實習期間的保險事宜。
代表號(總機):
(02) 2909-7811
傳真:02-29095888
Copyright © 2022 黎明技術學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