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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學務處-課外組
明:  
  一、 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7月15日中選綜字第11130502681號函辦理。
  二、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訂於111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為培養青年公民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熱忱,促進政治參與,爰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 檢附「大學生要怎麼當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電子單張文宣1份,請貴校依附件內容於校內網站電子看板登載相關訊息,俾宣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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