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營隊活動要點」(如附件)第4點第1項第1款規定,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辦理次年之寒假營隊活動。 | |||||
二、 | 本次寒假營隊活動因應疫情及暑假教育優先區營隊活動執行情形進行部分調整,說明如下: | |||||
(一)開放申請辦理線上營隊活動:比照本年度暑假做法,開放學生社團申請辦理線上營隊活動,惟需於活動企劃書內說明完整活動規劃內容(包含活動使用之軟硬體設備、合作學校學生如何上線參與營隊活動、活動內容規劃、活動結束後回饋意見蒐整等);實體營隊活動,仍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各項防護措施妥為評估,並視後續疫情發展彈性調整。 | ||||||
(二)補助經費支應項目:補助經費應用以支應教育訓練費(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教材教具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含防疫物資)等經費。 | ||||||
(三)活動企劃書內容:請各學生社團務必於活動企劃書納入活動目標、預期效益、活動安全評估、活動流程表等項目。 | ||||||
三、 | 本次申請作業包含線上申請及紙本資料函送兩部分,請各校於上開期間登入「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活動資訊網」(網址:https://cis.ncu.edu.tw/NsaSys/),完成線上申請各項程序,並將「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印出核章(務請於經費表「說明」欄位敘明各項經費單價、數量編列情形),併同「申請案彙總統計表」於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前備文函送本部,始完成申請程序。 | |||||
四、 |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部承辦人蔡筱如小姐(聯絡電話:02-7736-7864;E-mail信箱:hj05@mail.moe.gov.tw)。 |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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