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產學合作計畫案合約書計畫書及各項資料,請使用更新版本!!! ★民營產學執行流程圖(請自行點開參閱) ★黎明技術學院民營產學合作計畫經費使用注意事項(請自行點開參閱)為配合教師專業專教--爾後各系教師提出產學合作計畫,請儘量符合各系專業發展或教學相關之研究 可編輯檔案已寄至各位教師學校e-mail信箱,或可洽各系助理或研發處承辦人。 可編輯檔案已寄至各位教師學校e-mail信箱,或可洽研發處承辦人。 1.請於簽核完畢後,送交合約書、計畫書及自我檢核切結表正本各一份至研發處備查。 2.計畫執行經費一定要繳入學校,再由學校開立正式收據給合作廠商(需繳交影本至研發處備查)。 3.行政管理費:統一由研發處製發「水電分攤表」作為核銷依據。 ※計畫結案時需檢附本表與成果報告書一起檢送研發處辦理結案作業;計畫主持人需完成所有計畫經費動支申請及核銷作業方能製作本表。 ※行政管理費請於計畫結束前一個月完成核銷作業。 ※請教師依產學合作成果報告範例檔案,撰寫成果報告(份數自訂),並於核銷時至少繳交二份(一份隨簽文,另一份研發處備查,另外計畫主持人、廠商、系上留存之份數請自行增加。)教師執行產學案,依本校辦法,請務必於計畫結束日期二個月內完成核銷,若無法如期完成,請務必簽文展延計畫期程,並檢附計畫變更同意書。 ※如簽核完成之計畫需辦理撤案,請簽文辦理,需檢附計畫變更同意書並繳回全數正本合約書。 如欲申請計畫展延變更...需於計畫結束前提出申請,如逾期恕不受理變更計畫期程!!! ★深度實務研習簽文範例(請參閱本校黎明技術學院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教師參與學校(含外校)與合作機構或產業共同規劃辦理之深度實務研習(每次5分)。採計最高3次,其中本校自辦研習採記1次為限。 PS.請以「個人註冊」方式申請....需完成至少6小時以上之測驗時數 有關防範掠奪性期刊及研討會參考資訊: 日前媒體報導大專校院學生報名國際研討會疑遭詐欺案件,為維護校內師生學術研究成果及人身、財產安全,請學校就防範掠奪性會議等議題強化校內宣導並提供師生指引參考運用。 1.報名前進行相關檢核與確認:目前最常使用的會議檢核表為Think.Check.Attend網站的Conference Checker(https://thinkcheckattend.org/conference-checker/),其態樣主要可透過「主辦與贊助單位」、「議程與籌備委員會、議程委員會」、「研討會論文集」等面向逐一檢視確認以進行研討會之判斷。2.檢視優良或疑義研討會參考清單:部分組織及個人會依特定目的及需求分別建立參考清單,可於報名前檢視。3.報名後處理建議:參採中央研究院「學術倫理─掠奪性期刊與會議」專區(https://ae.daais.sinica.edu.tw/pages/3695)引用Ottawa Hospital Research Institutes (OHRI) Journalology網頁所建議,師生如已投稿掠奪性期刊,應採取不付出版費、不簽署著作權同意書、要求撤回撤銷論文、不付撤回撤銷費用、並於未來投稿其他期刊時主動揭露本次投稿經驗等行動,以避免進一步受害。其他更多資訊:教育部已於「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建立「留意掠奪性期刊及會議」議題教材包(https://ethics.moe.edu.tw/packagepost/detail/1/),提供線上課程、文宣品及相關資源等,並持續篩選重要資訊補充、更新,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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