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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實施要點」

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實施要點」

研發處
旨: 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實施要點」第五點及「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審議會設置要點」第二點、第三點,並自111年9月16日生效,請查照。
 
明: 依行政院111年9月16日院臺科字第1110027715號函辦理(影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