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注意事項:
一、證照獎勵金申請方式於本學期開始採用「點數制」,請先於系統上登記證照,如果登記的所有證照點數加總達2點以上,可提出紙本「證照獎學金申請表」。
二、申請方式:學生個人登錄「學生資訊系統http://192.192.77.42/PHP/index.php 」線上登記證照,並於申請期間提出紙本申請證照奬勵。
請於系統上傳清晰的證照正反面影本,資料模糊會予以退件!
三、「證照獎學金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www.lit.edu.tw/rd_cat/rd-02-02/ (研發處→就業輔導組→表單下載→證照獎勵申請表)。
四、學生線上申請證照獎勵相關注意事項:
1.申請時間:112年3月13日 (一)至112年3月31日(五)截止。
2.受理申請之「證照生效日期」:111年8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之在學期間。
3.證照生效期間,學生需具有本校學籍(學分班或當時休學中同學不符合申請資格)
4..請上傳清晰的證照之正、反面檔案,資料模糊會予以退件。
5.系統已帶入存摺資料【未帶入存摺資料者請至出納組(誠樸樓7樓)繳交存摺影本】。
繳交完成者,方能申請證照獎勵金。
6.線上完成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內將證照獎學金申請表及證照正、反面影本繳交至各系辦公室。
(請於影本空白處填寫學制別/系別/班級、學號、性別及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填寫範例:日四技電機一甲
B21052222 男 王小明
7.如有申請學務處 完善就學-證照輔導金同項目之證照,不得重複支領證照獎勵金。(詳情請上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網址:https://www.lit.edu.tw/student/6682/)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誠樸樓J604
代表號(總機):
(02) 2909-7811
傳真:02-2909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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