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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育部112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氣候變遷教學活動計畫須知」

教育部112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氣候變遷教學活動計畫須知」

教務處綜合組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計畫要點」辦理。
二、 本計畫為使大專校院學生有學習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機會,並執行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將碳中和及淨零排放議題納入課程內容宣導,鼓勵大專校院提出氣候變遷相關領域或跨領域之課程教學、發展專業融入補充教材或相關教學活動,以提昇學生氣候變遷素養與能力,並培育具備氣候變遷知能之人才。
三、 旨揭計畫申請以學年度為單位,補助以學期為單位,相關說明如下:
(一) 徵件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2年6月10日;
(二) 執行期程:以學期為單位(第1學期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第2學期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第1學期於113年1月31日、第2學期於113年7月31日前,需提交期末報告書,另於計畫期程結束後2個月內函部辦理結案作業。
(三) 徵件說明會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 日期:
(1) 第1場次:112年5月9日(星期二)中午12:00至13:00(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ppo-fmhk-rpr)
(2) 第2場次:112年5月10日(星期三)中午12:00至13:00(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gvy-zbfr-gfg)
2、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GeYMDW。
(四) 補助經費:原則上採教學活動專項全額補助業務費,每項教學活動每學期補助以新臺幣2萬元為限,總金額以新臺幣6萬元為上限。
四、 申請方式:於期限內將計畫書上傳至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逾時、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本案相關申請文件及上傳方式(計畫須知、申請流程及系統操作方式等資料),請至本部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教學活動補助(https://climatechange.tw/Home/PageSubsidy/13?pageId=12)查詢。
五、 本案聯絡人:請洽本部委託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教學系邱祈榮副教授,專任助理吳小姐,電話:(02)3366-4640,E-MAIL:ntuclimateactio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