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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研發處 技合組

主旨: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本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請各執行機構檢視並調升自行訂定之專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並更新上傳至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二、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本會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
三、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