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安定就學」專案申請,自2月19日起至3月8日止受理,有需要申辦之同學請於時限內完成。
一、申請內容項目:
(一).學雜費分期。
學生如之前學期有欠繳學費或住宿費等情事,不符申辦資格,須將欠款繳清,始得辦理後續「學雜費分期」作業(學雜費分期付款切結書請至學校「教學務資訊系統」>「學生申辦作業」>「分期作業」上網登錄填寫後繳款金額時間後,列印,並完成簽名蓋章;併申請書、導師輔導紀錄表及學雜費繳費單後繳交至生輔組憑辦分期作業。
(二)勵學餐劵申請(工讀時數換餐劵)。
學生如有需要申請,須配合分配單位於非正課時間實施工讀;如無法配合請勿申辦;申辦後通知卻不到崗工讀者,如無正當理由將不再受理餐券申請,特此說明。
二、繳交資料(如有缺件不受理;相關資料請自行列印、填寫後繳交)
(一).學雜費分期:
1.安定就學專案補助申請表(切結書登錄完成後直接列印(第2頁)或至學務處「表單下載區」自行下載運用)
2.導師輔導紀錄表(切結書登錄完成後直接列印(第3頁)或至學務處「表下載區」自行下載運用)
3.學雜費分期付款切結書 學校「教學務資訊系統」>「學生申辦作業」>「學費分期」 教學務資訊系統網址:https://sso.lit.edu.tw
4.學雜費繳費單 學校「教學務資訊系統」>「學生申辦作業」>「繳費單列印」 教學務資訊系統網址:https://sso.lit.edu.tw/
(二)勵學餐劵工讀申請:
1.安定就學專案補助申請表(附件一或至學務處「表單下載區」自行下載運用)
2.導師輔導紀錄表(附件二或至學務處「表單下載區」自行下載運用)
*請準備好以上資料至生輔組(J707辦公室)辦理。
三、其他:
(一)未依時限完成申辦之同學,如仍有學費分期之需求,改由系上專案簽核後辦理;紙本資料同繳交資料(紙本學費分期付款切結書可由學務處網站「表單下載」處下載填寫;繳款期限以學期第16週週五為限;本學期為6月14日)。附註:應屆畢業生本學期繳款期限為第14週(5月31日)。
(二)、學校日間部負責人為學務處生輔組張嘉武教官(分機1211),如有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或至誠樸樓707辦公室洽詢;謝謝!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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