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會援例辦理山西籍學生一一二學年度助學金,自一一三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為申請時間,(各校截止期限自定),隨函檢附本會助學金辦法一份,申請表一份,煩請惠予代為公告,俾貴校山西籍學生一體週知,依限申請。申請表得向本會來函索取,或依格式尺寸自行影印備用。
二、此項助學金為普遍的補助性質,不排除其他任何獎助學金。
三、貴校山西籍學生之申請表請予彙總辦理,本會不接受個別申請,並請於申請期間截止日期前寄送本會。(以郵籤為憑)
四、貴校收到本會助學金轉發學生援,懇請將收據迅速寄給本會以利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