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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重要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產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通知

(重要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產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通知

學務處-生輔組

113學年度第1學期 學產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

一、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

(1)已完成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者

(2)限持有113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身分者。 

(3)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計   平均60分(含)以上,且無小過(含)以上處份(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前學期成績)。

二、 申請期限

請至生活輔導組(誠樸樓J707)領取申請表 或 於附件檔案下載列印填寫

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截止,逾期不予辦理,後果自負。

三、需繳交資料

( 1 )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書一份(如下附加檔案)

( 2 )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一份(須載明獎懲紀錄)     

四、該筆助學金由學校轉匯予學生,故若有尚未繳交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開戶人須為學生本人)供出納組留存者,請務必補件,以利行政作業流程。

*請一併繳交,缺件或與格式不符恕不受理。

 *請儘速將相關文件於113年9月20日前繳回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