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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教育部有關114年玉山學者計畫申請作業事宜,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教育部有關114年玉山學者計畫申請作業事宜,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研發處 技合組

主旨:
有關114年玉山學者計畫申請作業事宜,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本部114年2月5日臺教高(五)字第1142200075號函(諒達)續辦。
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玉山(青年)學者之聘任方式主要為編制內專任教師,聘任時年齡超過65歲者,得以編制外專任教師聘任,另得聘任短期交流教研人員;學校應於次一學年度8月1日前完成聘任程序。
三、承上,為利各校延攬人才,學校報部案件,經確認申請人意願,並填具「計畫申請書」及「申請須知同意書」,即可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前送本部審查,無須先行通過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後續對於本部審查完竣之案件,各校需在聘任前(次一學年度8月1日前)完成各級教評會之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