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安定就學申辦資格
1.符合弱勢助學 (全戶全收入低於新台幣70萬之國稅局證明)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區鄉鎮市公所證明)
3.父母親(監護人)失業證明
4.其他(無法提出上述證明者 由各班導師輔導後提出證明,經承審單位審查後)
第三梯次安定就學申請項目:學雜費分期繳交。
學費分期付款切結書網址上網登錄後並完成列印, 於簽名蓋章後繳交至生輔組憑辦(紙本資料未繳回視同未申請);
網址:http://192.192.77.17/StudentFeeStage/StudentFeeStage_Logon.aspx
或至學校網頁-行政單位-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安定就學專區 (登錄資料、列印、簽章、併學雜費繳費單繳回)
安定就學專案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一、 導師輔導紀錄表如附件二
本學期安定就學受理學雜費分期共計三梯次, 逾期後如有分期需求, 改由系上專簽經校長核定後辦理。
學雜費分期需繳交資料: 1.申請表2.證明文件3.學費分期表及切結書 4.學雜費繳費單
學校日間部負責人為學務處生輔組張教官(分機1216), 如有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或至誠樸樓707辦公室洽詢;謝謝!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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