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課外活動指導組〉
一、可申請者
(1)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2) 前1年度學士班及專科班(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學生家庭年所得90 萬元以下;碩博士學生家庭年所得70 萬元以下。
(3) 前1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2萬元以下。
(4) 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以下。
(5) 前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以上(新生、轉學生免附)。
二、排除對象
(1) 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
(2) 已申請下列補助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三、補助額度
家庭年所得 |
每年補助金額-學生及學校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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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距 |
大專校院學士班及專科班(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學生 |
碩博士及其他學生 |
30萬以下 |
20,000 |
35,000 |
超過30萬~40萬以下 |
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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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40萬~50萬以下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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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0萬~60萬以下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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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60萬~70萬以下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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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70萬~90萬以下 |
15,000 |
無 |
生活助學金〈課外活動指導組〉
經濟弱勢學生,依學校規定申請。
核發每生每月6,000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緊急紓困金〈生輔組〉
新貧、近貧或家庭發生急難學生,依學校規定申請。依學生實際狀況給予補助。
住宿優惠校內〈住服組〉
符合助學金所定學業成績60分以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住宿優惠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住服組〉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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