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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驗)時間,應依規定穿著適當工作服、工作鞋,勿戴手飾及蓄長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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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機器、設備及實驗品前,應先閱讀相關手冊及熟知安全事項,並按照標準操作方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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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於實習(驗)時間,應隨時注意安全,非經任課老師(或管理人員)許可,不得隨意開啟電源或啟用非在教學實習內之機械或儀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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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時,應依需要配戴個人必要之安全衛生防護具,並遵守各項作業之安全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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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驗)室內所有危險及有害物之原料、半成品及廢棄物不得隨意放置,應貯置於規定之處所,非經實驗室負責人許可,不得搬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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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揮發藥品之操作,應嚴格要求於抽氣櫃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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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驗)期間換氣及照明設備應保持正常運轉使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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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設置安全衛生防護裝置之機械設備工具,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發現被拆或喪失效能時,應立即報告安全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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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所產生之廢料、半成品及垃圾雜物,應分別置放於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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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實習(驗)場所時,應確實檢查並關閉水、電、瓦斯及門窗,實習(驗)室負責人應於實習結束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