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志趣不合之學生能適性發展,依據「黎明技術學院學生轉系科辦法」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凡現就讀系科與本身志趣不合之日間部四技一、二、三年級及五專一、二 、三、四年級學生。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07日(星期二)下午4時截止。
三、申請系科名額請參閱附表一,如申請名額超過公告名額時,由各系進行面試及在學成績比序。
四、申請程序:
(一)請至各系科領取並填寫「轉系科申請單」,並由系科辦公室統一送至教務處辦理。
(二)申請單經家長同意後,親自送請導師、原系科主任簽章後,於110年12月07日(星期二)下午4時之前繳交。
(三)申請前請詳閱「黎明技術學院學生轉系科辦法」,逾期或手續不全者恕不受理。
五、因故請准休學尚未期滿之學生,不得申請轉系(科)。
六、申請轉系科經審議通過者,將公告於本校網頁,並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轉入新系科就讀。
七、若有疑義,請洽教務處謝佳芳組長(分機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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