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志趣不合之學生能適性發展,依據「黎明技術學院學生轉系科辦法」公告111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凡現就讀系科與本身志趣不合之進修部四技一、二、三年級學生。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08日(星期四)晚上8時截止。
三、申請程序:
(一)請至進修部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轉系科申請單」。
(二)申請單經家長同意後,經導師、原系科主任簽章後,於111年12月08日(星期四)下午8時之前繳回進修部辦公室。
(三)申請前請詳閱「黎明技術學院學生轉系科辦法」,逾期或手續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申請系科名額請參閱附表一。
四、因故請准休學尚未期滿之學生,不得申請轉系(科)。
五、申請轉系科經審議通過者,將公告於本校網頁,並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轉入新系科就讀。
六、若有疑義,請洽進修部教務組(分機171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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