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學貸款精進措施-放寬申貸門檻(113年2月1日起實施)
級別 |
家庭年所得 |
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學生、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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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名 |
共2名 |
共3名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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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 |
120萬元以下 |
可申貸(免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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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 |
120萬元-148萬元(含)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免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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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級 |
148萬元以上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全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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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級 |
148萬元以上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免息) |
※家庭年所得計算:依申貸學生之婚姻關係
1.未婚:本人及其父母(法定監護人)
2.已婚:本人及其配偶
3.離婚(或配偶已死亡):本人
※學生及其兄弟姊妹、子女數計算:1+X+Y
1.本人=1
2.本人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兄弟姊妹數=X
3.本人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子女數=Y
備註:未成年請檢附戶籍謄本,已成年在學請檢附有蓋112-2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或112-2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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