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即日起⾄113年05⽉10⽇(五)截⽌,每天收件時間為14:30-21:30,逾期不受理。
⼆、申請資格: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於修業年限內,家庭所得符合家庭年收入70萬以下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檢附資料:填寫申請表(如附件),並檢附三個⽉內⼾籍謄本正本(含學⽣及⽗⺟,已婚者需含配偶,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四、補助金額:2萬元整。
五、收件單位:請同學將相關資料繳⾄進修部學務組。(分機1721)
六、注意事項:
(一)申請本助學金家庭年所得資格由教育部函請財政部查調,學生繳交申請資料則視為同意查調其家庭年所得。
(二)學籍變動(含轉、休、退學、遭開除學籍或退出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等其他情形)等未完成學期學業者,不予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