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志趣不合之學生能適性發展,依據「黎明技術學院學生轉系科辦法」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凡現就讀系科與本身志趣不合之進修部四技一、二、三年級。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07日(星期五)晚上9時截止。
三、申請程序:
(一)請至各系科領取並填寫「轉系科申請單」,並由系科辦公室統一送至進修部教務組辦理。
(二)申請單經家長同意後,送請導師、原系科主任簽章後,於110年12月07日(星期五)晚上9時之前繳交。
(三)申請前請詳閱「黎明技術學院學生轉系科辦法」,逾期或手續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因故請准休學尚未期滿之學生,不得申請轉系(科)。
五、申請轉系科經審議通過者,將公告於本校網頁,並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轉入新系科就讀。
六、若有疑義,請洽教務組(分機171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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