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中心
簡介
為實踐本校校訓「誠、樸、精、勤」以誠為先,勤為砥石,化育學生敦品勵學校訓之教育內涵,於民國九十二年八月成立通識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負責全校通識及共同科目課程規劃及教學發展等相關事宜。並於九十七年十月起遴選通識中心主任,專司通識教育相關之教學發展課規劃,祈能教化學生知行合一、謙卑反思、健全人格與正確價值觀,並隨時配合國家脈動,社會需要,調整教育內涵。透過通識教育中心對於通識課程的規劃與安排,一方面期許本校學生能同時兼顧專業與通識領域,以達成「博雅的專業人」之目標,一方面落實教育部施政主軸中有關提昇英語語文、加強科學教育、體育與健康教育、強化美育教育、認識台灣、深化公民意識等目標。孕育具有高度人文、關懷、環保與社區參與之服務態度,而成為一個能與企業同步、具創新能力,優質世界公民。
目標與特色
技職教育為提升國家競爭力之重要基礎,為強化本校技職教育功能,培養兼具理論與實務能力之生產與管理人員,提升畢業學生就業能力及競爭力。通識教育特色在於全人發展;生命科學訓練學生尊重人、我的生命,並在生涯發展及早做好準備和到位。人文藝術介紹人文和藝術作品和經驗,養成學生的美感,增加生活深度;自然科學介紹人類生活的環境、生態,以科技發展現況與趨勢,幫助學生和自然科技合諧共存;社會科學介紹典章制度和歷史文化,輔導學生適應社會生活。
現況
本校通識中心置主任一人、協助行政教師一人、助理一人及工讀生一人,負責中心之一般行政業務。本中心教學與研究領域分為國文組、英文組、數學組、綜合組、體育組、華語文中心等6個教學研究組,目前師資有副教授4人、助理教授1人、講師2人,專技講師1人,總計8人,涵蓋人文藝術、生命科學、自然科學及社會科學等領域。中心任務編組包含各項委員會、教學與研究小組,以具體落實通識教育課程之規劃、教學研究與理念推展。
通識教育中心職掌如下:
一、規劃、協調與執行通識教育課程。
二、推動通識教育之教學與研究。
三、召開系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議,評議本中心之專、兼任教師之聘任、評鑑、升等、續聘、進修、獎懲等事項。
四、其他通識教育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