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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檢送勞動部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教育部函)檢送勞動部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總務處 事務組

一、 依勞動部114年2月21日勞職授字第1140250231號函辦理。
二、 上開指引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21日以勞職授字第1140250231號公告修正。
三、 請貴校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第2項辦理相關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與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