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主題
本次競賽的主題為「前瞻顯示技術在元宇宙、數位設計與科技藝術等領域之相關運用」。其運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育樂、醫療、交通、零售之應用。鼓勵各參賽團隊於本競賽活動所選定之示範場域中落實前瞻顯示科技之應用,如:延伸實境(Extended Reality, XR)、混合實境(Mixed Reality, MR) 、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AR)、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 VR)、沉浸式投影、光雕投影等前瞻顯示科技之應用。
參賽資格
本競賽以全國大專院校在學生為參加對象,所有參賽成員均須為在學學生。在學資格以參賽投件時是否具有學生身分認定(需檢附具備在學學生-大專、大學、碩士生或博士生身分之在學證明)。
參賽方式
競賽團隊須自行組隊。每隊由學生2至5位及指導教師1至3位組成。每位學生最多可參加1隊,每隊最多可參賽投件1件。每隊須推派1位組長做為代表並負責統籌事宜。指導教師所指導的隊伍數目不限。
競賽階段
本競賽分為初選、複選、決選三個階段。
徵件期間
本競賽之徵件期間為113年3月15日至113年5月15日。參賽團隊須於徵件截止當日23:59前上傳初選文件。主辦單位將依參賽文件之完整性,通知團隊於指定期限內補件,若團隊未能於期限內補件,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初選
通過參賽資格審查之團隊,評選委員依據初審標準進行評選,自所有參賽團隊中,擇優錄取至多24件進入複選,並於113年6月15日由主辦單位公布複選入圍名單。
複選
複選入圍團隊須於113年6月28日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科技藝術館進行簡報。評選委員將會自簡報團隊中遴選至多12件進入決選。並於113年6月30日公布決選入圍名單。
決選團隊之場域輔導
決選入圍名單公布後,入圍團隊將可獲得其所選定場域之相關輔導,以落實前瞻顯示科技在示範場域之運用。輔導方式、時間與次數由入圍團隊與選定場域逕行協調。如有需要,決選入圍團隊可商請主辦單位協助溝通。
決選
決選入圍團隊須於113年10月於選定場域進行實地展示,並由評選委員親自至各場域進行實地評選。實地展示時間由主辦單位視評選委員時間與團隊協調,另行通知。
頒獎活動及成果展示
主辦單位將依據評選團的實地評選結果,於頒獎活動中公布鉑金獎、金獎、銀獎及優選名單。頒獎活動預計於113年11月10日在第七屆國際科技藝術研討會中舉行(地點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科技藝術館)。決選入圍團隊應於頒獎活動當日到場進行公開展示(展示方式得以靜態、動態、互動或XR方式進行),並由研討會參與者票選出最受歡迎作品,額外頒予最佳人氣獎。
階段 | 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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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 | 1.作品計劃書(建議包含說明影片) 2.基本參賽資料 3.各參賽者之在學證明 4.指導教師同意書 5.智慧財產權聲明與同意書 |
複選 | 1.複選簡報(建議包含說明影片) |
決選 | 1.場域實體展示需求書 2.獎金分配同意書 |
頒獎活動 暨成果展示 |
1.作品中英文摘要 2.作品影音資料及相關圖片 3.現場展示說明書 |
初選
初選評選標準 |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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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創意 | 30% |
科技創新性 | 30% |
技術可行性 | 20% |
內容完整性 | 20% |
複選
複選評選標準 |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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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創意 | 20% |
科技創新性 | 20% |
技術可行性 | 20% |
場域運用契合度 | 20% |
簡報表現 | 20% |
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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