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11年12月30日捷克字第11142202340號函辦理。
二、倘申請者應繳文件眾多,貴校可逕函送「申請者彙整表」到部,餘甄選應繳文件請以pdf檔傳送至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電子信箱(dice3@mail.moe.gov.tw)。
SỐ ĐIỆN THOẠI VĂN PHÒNG QUỐC TẾ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專線:(02)2909-5785
週一~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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