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112年02月16日臺教師(三) 字第1112605329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如附件一)。
二、請符合請領資格之教師,於即日起至112年03月17日(星期五) 中午前,檢附聘書影本(A4大小)並請於影本簽名,他校聘書正本備查)送交人事室,逾期恕不予辦理,以利彙整後依規定辦理後續相關審查及申辦作業。
三、符合請領服務屆滿40年者,請填寫「112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如附件二),完成後併同教師最近1年內2吋光面彩色照片個人照2張繳至人事室,另請將附件四及照片之電子檔 mail 至lemiper@mail.lit.edu.tw。照片電子檔格式:JPG格式、800K~4MB、直式1張。
附件一: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pdf」
附件二:教育部「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pdf」
● 代表號(總機):
(02) 2909-7811
● 傳真:
(02) 2296-8319
● 週一~週五:
08:00 - 17:00
Copyright © 2022 黎明技術學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