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慰問金係總統為體念大專校院教師教學辛勞,每年三節均撥專款,囑本部於節前轉致教學特優、罹患疾病或子女眾多、生活負擔較重之教師。嗣自80年度起,本項慰問金由本部循預算程序編列並以總統名義致送。請各校應主動通知聯繫退休教師,倘有符合上開條件者,應確實協助提出申請,並請於113年8月8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將用印後建議表寄送本部,另請掃描後連同建議人員遴選名冊電子檔案,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weij@mail.moe.gov.tw)後來電確認,俾憑辦理。
二、為表示對教師之尊重,各校推薦之被慰問人毋須檢具證明文件,惟各校應審慎推薦並詳實填寫更新建議表(包含最近一年家庭所得、配偶子女工作情形及目前經濟來源等均須填列),內容不清、格式不符或主管未簽章者恕難受理。推薦人數2人以上者,請排定優先順序供遴選參考。
三、另為保護個人資料,本案電子檔案寄送規範如下:
(一)電子郵件主旨統一為「113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相關資 料 (學校名稱)」。範例:113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相關資料 國立OO大學。
(二)電子檔案名稱「113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建議表_(學校名稱)」及「113度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學校建議人員遴選名冊_(學校名稱)」。並請將兩個檔案彙整至同一資料夾後,再將資料夾進行壓縮並設定解壓縮密碼,資料夾名稱設為學校名稱。
(三)壓縮檔之格式請採ZIP,解壓縮密碼統一設定為各校承辦人之電話號碼(不含區域及分機號碼,例如:77366349)。電子郵件內請以簽名檔格式載明承辦人、學校名稱及連絡電話。
(四)用以壓縮之軟體,建議採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廣之自由軟體(如7-Zip)。四、檢附「113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學校建議表」及「113年度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學校建議人員遴選名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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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909-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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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296-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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