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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保險業務

人事室

「基本工資」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自113年 1月1日生效。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83元。

★勞保  雇主負擔=普通事故保險費及就業保險費+職業、工資墊償

1.(一般受僱勞工)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

2.(外籍勞工、無就業保險者)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

3.113勞保職災、工資墊償(1130101)

一、勞工保險費:計有「普通事故保險費」、「就業保險費」、「職業災害保險費」、「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等項目,說明如下:

(一)普通事故保險費(113年1月1日起費率:11%)及就業保險費(106年1月1日起費率:1%):

(二)職業災害保險費自113年1月1日第一級為27470起(本校自113年1月1日起費率:0.10%):投保金額x職災費率,由投保單位負擔100%之比例。

(三)投保單位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適用墊償之投保薪資總額x0.025%,由投保單位負擔100%之比例。

 

勞工退休金:單位雇主提繳率6%,由投保單位負擔100%之比例。月提繳工資1500至150000元。

雇主負擔:勞工退休金月提繳

 

健保

1.編制內-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二) 私立學校教職員適用(113.1.1生效)

2.編制外-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三)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受僱者適用(113.1.1生效)

二代健保

補充保險費率為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