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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111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

111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

研發處
旨: 有關111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並於111年7月31日前報部,請查照。
 
明:  
  一、 國内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學校得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
  二、 相關申請作業若有疑義,可洽詢本部或計畫辦公室承辦人李小姐或易小姐(聯絡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
  三、 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1份供參。
如欲申請送件,請於7月18日前備齊相關資料檢送研發處辦理申請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