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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科技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科技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

研發處
旨: 修正「科技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並溯自111年7月27日生效,請查照。
 
明:  
  一、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行政規則;修正行政規則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或內部單位之名稱(簡稱)。
  二、 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