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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誠徵「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資訊

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誠徵「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資訊

研發處 就輔組

一、 旨揭職缺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 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 職缺名額:1名。
(三) 工作內容:
1、 編制外人員及兼任教師勞保、勞退及健保加保退保案件。
2、 專任助理人事費審核、保險等法制及案件。
3、 專任助理留職停薪、資遣案件。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 具勞保、勞退及健保相關法令概念及加退保經驗者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 工作時間:
1、 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 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六) 聘期:
1、 自通知到職日起至起至112年6月30日止(如育嬰留停薪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申請復職,屆時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解職)。
2、 試用期為3個月。
(七) 待遇:
1、 薪資依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3,615元,碩士學歷起薪38,785元)。
2、 差假、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與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八) 工作地點:本校人事室。
二、 應徵方式與聯絡資訊:
(一) 請於112年2月22日下午5時前至指定網址(https://app.hrda.pro/s/i/5w4BAv)填寫報名資料,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完成第一階段線上錄影面試(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
(二) 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
1、 個人履歷及自傳。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4、 其它足以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三) 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 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779,人事室張組長。
(五) 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