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進用資格及勞動條件如次:
(一) 需年滿16歲,具身心障礙手冊之在學學生。
(二) 每日工作時間6小時(9:30至16:00)比照本公司常日班工作人員實施週休2日辦理。
(三) 現行工資按月支給基本工資新臺幣2萬6,400元。
(四) 給假:依勞工請假規定辦理,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工資照給。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辦理,每日以6小時計。
(五) 工讀生服務滿1年、中途未曾離工且年底仍在工者,分5個等級(A、B、C、D、E)予以考核列等,並依考核結果之等級分別發給1.2個月、1個月、0.8個月、0.6個月、0個月工資之考核獎金。至年底服務滿半年且中途未曾離工者(7至12月均在工),依前述原則參加考核,惟獎金折半。
(六) 工讀生離工時,如檢附工讀期間就讀學校之畢業證書,辦妥離工手續,且離工當年1至6月均在工者,發給半個月工資。
(七) 工作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近中山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
二、 貴單位推薦後,本廠將安排晤談時間,合格後進用。
三、 如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歡迎隨時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或電洽本廠人力資源組莊程彰先生(聯絡電話(03)325-5111轉3324)。
代表號(總機):
(02) 2909-7811
傳真:02-2909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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