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以臺教技(三)字第113230084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林科員,電話:(02)7736-5845。
代表號(總機):
(02) 2909-7811
傳真:02-2909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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