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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補助研究計畫核給之研究主持費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補助研究計畫核給之研究主持費

研發處 技合組

主旨:
本會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補助研究計畫核給之研究主持費,請查照。
 
說明:
一、為吸引更多傑出科研人才投入長期性、前瞻性研究,本會調整下列計畫研究主持費核給標準:
(一)專題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15,000元調高至20,000元。
(二)特約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30,000元調高至40,000元。
二、113年8月1日以後執行之計畫按上開標準已主動增(補)核,請依經費核定清單所列標準按月核發。
三、撥款方式原則依計畫核定時所通知之分期撥款期程一併請領,惟部分補增核者(即經費核定清單中說明欄顯示「自113年8月起補增核研究主持費5,000元/月」),請依所列數額於系統上勾選列冊,另紙備函檢附領據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