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13年第二期自113年9月1日起至受理線上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補助113年第二期作業期程如下:
(一)受理申請日期:113年9月1日(星期日)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止,以貴機構線上系統彙送本彙時間為憑。申請程序如下順序:
1、貴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應先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至貴機構。
2、貴機構收得會議主辦人申請案後,應先審核相關資格與文件再彙整送出,毋須備函。建議貴機構依作業需求於線上系統自行設定會議主辦人繳件時間,以利申請案於截止期限前送達本會。
(二)申請案件之研討會舉辦日期:須為113年10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期間。獲本會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必要時得予展延。
二、本補助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三)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鼓勵申請機構提供照顧幼兒之措施,本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求提供托兒服務經費。
(四)經本會審查未獲推薦之申請案件不得提出申覆,其餘規定請參考本補助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網址: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三、本補助案聯絡資訊: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nstc.gov.tw。
(二)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本校計畫截止收件日期為9月23日,請備妥相關資料送交研發處辦理。逾期或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代表號(總機):
(02) 2909-7811
傳真:02-2909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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