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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專業證照獎勵金之相關資訊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專業證照獎勵金之相關資訊

研發處 就輔組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注意事項:

一、證照獎勵金申請方式已開始採用「點數制」,請先於系統上登記證照,如登記證照的點數加總達2點以上,可提出紙本證照獎學金申請表,辦法請參閱「學生專業技能獎勵辦法修訂通過版」。

二、申請方式:學生個人登錄「學生資 訊系統」:https://acad187.lit.edu.tw/PHP/index.php線上登記證照,並於申請期間提出紙本申請證照奬勵。

請於系統上傳清晰的證照正反面影本,資料模糊會予以退件!

三、「證照獎學金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www.lit.edu.tw/rd_cat/rd-02-02/ (研發處→就業輔導組→表單下載→證照獎勵申請表)。

四、學生線上申請證照獎勵相關注意事項:

1.申請時間:113年9月4日(三)~113年9月25日(三))截止。

2.受理申請之證照取得期間(即為生效日期): 113年2月1日~113年7月31日

3.如超過 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在學期間取得證照,請於下學期提出線上、紙本申請。

4.證照生效期間,學生需具有本校學籍(學分班或當時休學中同學不符合申請資格)

5.系統已帶入存摺資料【未帶入存摺資料者請至出納組(誠樸樓7樓)繳交存摺影本】。

繳交完成者,方能申請證照獎勵金。

6.線上完成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內將證照獎學金申請表及證照正、反面影本繳交至各系辦公室。

(請於影本空白處填寫學制別/系別/班級、學號、性別及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填寫範例:日四技電機一甲

B21052222 男 王小明

7.如有申請學務處 完善就學-證照輔導金同項目之證照,不得重複支領證照獎勵金。(詳情請上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網址:https://www.lit.edu.tw/student/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