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retariat

學生事務處

111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111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學務處 住服組

主旨:
有關本局辦理「111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一案,請於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星期一)止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及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且設籍桃園市之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要點)。
 
 
(二)申請文件:由學校推薦優良表現之學生,填具申請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
 
 
1、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請。
 
 
2、申請推薦名單應通過各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3、請貴校確實審查申請人品行是否值得推薦。
 
 
4、請各校務必協助配合依獎項類別分類送件。送件時務必連同「申請總表」一併寄出,總表填寫後請逐級核章。
 
 
5、請各校將「申請總表」及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者之「得獎感言可編輯檔及生活照片電子檔」以email寄出。
 
 
(五)寄件地點:
 
 
1、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328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教務處註冊組收,請註明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2、上述第5點之電子檔請寄至電子信箱cherry@gish.tyc.edu.tw。
 
三、獎助金類: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三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二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國際性: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前三名或具備正(備)取國手資格者,每名(組)新臺幣五萬元。
 
 
2、全國性
 
 (1)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每名(組)新臺幣三萬元。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每名(組)新臺幣二萬元。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四、請各校特別留意「技職學生獎學金」項推薦時,務必依條件自行篩選全校技職學生總數至多3%進行推薦(人數得依計算結果四捨五入),並於申請案送件時敘明全校學生人數及推薦人數,俾利審查作業順利進行。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承辦人: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或註冊組長汪組長03-4981464#212。
 
六、本案預定於111年6月10日於本府B2大禮堂舉行頒獎典禮,請各校獲獎同學或代表出席,頒獎典禮出席注意事項將另函通知。
 
七、檢附旨揭實施要點、申請表、申請總表及同意書各1份。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