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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7月26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7月26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學務處-衛保組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本年7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
  二、 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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