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衛生福利部2030年消除愛滋第一期計畫暨本署愛滋自我篩檢計畫辦理。 | |||||
二、 | 鑑於我國愛滋疫情以年輕族群為主,考量該年齡層屬性活躍期且經濟大多未完全獨立,為增加年輕族群愛滋篩檢服務可近性及提供有需求者愛滋篩檢服務,本署自本(111)年11月1日起辦理「校園愛滋自我篩檢推廣活動」,因活動受到廣大之迴響,爰延長活動時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活動內容摘述如下,惠請貴校協助公告與周知,並鼓勵學生進行篩檢瞭解自身健康狀態: | |||||
(一)活動對象:高中職(含)以上在學學生(每人限申請1次)。 | ||||||
(二)活動時間:111年11月1日起並延長至112年12月31日止(試劑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 ||||||
(三)免費試劑電子兌換券申請及兌換: | ||||||
1、註冊會員(匿名):至本署愛滋自我篩檢網站會員專區(網址:https://gov.tw/vBg),填入E-mail信箱及設定密碼,並至E-mail信箱收信及驗證(可使用學校信箱以外之E-mail註冊會員)。 | ||||||
2、在學身分驗證:登入後點選「校園免費試劑電子兌換券推廣活動」,輸入學校edu.tw 的E-mail信箱後完成驗證,免費試劑電子兌換券即匯入至會員帳號 (信箱)。 | ||||||
3、兌換試劑:於電子兌換券使用期限內(3個月內)至愛滋自我篩檢試劑發放點,包括實體通路或網路訂購超商取貨通路(須支付物流費用45元)兌換試劑1支。 | ||||||
三、 | 愛滋病毒傳染途徑以血液及體液間交換為主,且唯有透過篩檢方可瞭解自身健康狀況,建議曾有性行為者,至少進行1次愛滋篩檢;有不安全性行為者,建議每年至少篩檢1次;若有持續性的感染風險行為(如與人共用針具、多重性伴侶、合併使用成癮性藥物、感染性病等),則建議每3至6個月篩檢1次。 | |||||
四、 | 請貴校惠予協助推廣旨揭活動,另為確保學生順利收到驗證信,請轉知貴校資訊人員協助設定允許接收本署活動信箱(selftest@service.cdc.gov.tw)之信件。 |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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