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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重要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產助學金申請通知(截至10/8)

(重要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產助學金申請通知(截至10/8)

網站管理員

110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產助學金申請通知

一、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

(1)已完成學雜費減免者。

(2)僅限持有110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身分者。 

(3)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計 

  平均60分(含)以上,且無小過(含)以上處份。

  註:新生免附成績。

 

二、 申請期限:

配合學校遠距教學請同學於10/4~10/8到校上課後

至生輔組(誠樸樓J707)領取申請表

即日起至110年10月8日截止,

逾期不予辦理,後果自負。

 

三、需繳交資料:

( 1 )學產基金助學金申請書一份(如附件)

( 2 )109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一份(須載明獎懲紀錄)     

( 3 )新辦理者須繳交印章(學生本人)

 

四、該筆助學金由學校轉匯予學生,

故若有尚未繳交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開戶人須為學生本人)供出納組留存者,

請務必補件,以利行政作業流程

 

*請一併繳交,缺件或與格式不符恕不受理。

*請儘速將相關文件於110年10月8日前繳回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