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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112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產助學金申請通知(3月5日截止收件)

112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產助學金申請通知(3月5日截止收件)

學務處-生輔組

112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產助學金申請通知

一、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

(1)已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者

(2)限持有113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身分者。 

(3)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總計 

  平均60分(含)以上,且無小過(含)以上處份。

二、 申請期限

請找導師或至生活輔導組(誠樸樓J707)領取申請表

即日起至113年3月05日截止,逾期不予辦理,後果自負。

三、需繳交資料

( 1 )學產基金助學金申請書一份

( 2 )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一份(須載明獎懲紀錄)     

四、該筆助學金由學校轉匯予學生,故若有尚未繳交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開戶人須為學生本人供出納組留存者,請務必補件,以利行政作業流程。

*請一併繳交,缺件或與格式不符恕不受理。

 *請儘速將相關文件於113年3月05日前繳回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