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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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13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申請,受理期程自113年4月15日起至30日止,申請資料請以正式公函逕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專案管理團隊)彙辦,同時副本予本署存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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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61130003a@ntnu.edu.tw(林詠典助理,02-77493247),郵件主旨並請註明「校名(單位名)及姓名申請113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資料」,以利彙整及完備後續審查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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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另,請於申請書內詳述申請著作對我國競技運動發展及奧、亞運動項目選手或教練競技實力提升之重要實務應用貢獻,近2年內已送審未達獎勵標準之作品,請勿重複送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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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案推動成效將由本署委辦之專案團隊籌辦研究成果分享會等事務,惠請核定獎勵之著作申請人預為因應,以落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之政策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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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隨文檢附「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格式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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