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申請時間:
舊生:即日起至113年07月19日(五)止
新生:註冊當日完成
申請方式:適用各年級本國生與一般境外生
1.線上申請:至學校官網-在校生-學生資訊系統登入,
進入BCA學生申辦作業-住宿申請作業-新增,
填寫申請資料並送出。(圖解步驟可參閱下面檔案)
2.繳交紙本資料:
(新生/轉學生於註冊日繳交、舊生具特殊身分者於7/19前)
線上申請完成請印出申請單,黏貼相關證明,
於申請期間親自繳交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至住服組(F106)給宿舍負責老師。
3.校內外宿舍申請皆以一學期為單位申請,下學期需重新申請。
4.床位核准將依優先順序核定。
其他說明如下:
*校內宿舍住宿期間不含寒暑假,各學期期末需配合規定辦理清空離宿,下學期再入住。
*校外宿舍寒暑假除規定封館時間外,可繼續住宿,詳細時間之後公告。
*上學期核准者,下學期仍需在規定時間內重新申請。
*下學期前如有續住意願仍需辦理線上申請程序(依公告)。
*各宿舍之水電瓦斯費,只要未離宿者,
不論住宿天數(是否外宿等),
皆為寢室統一平分;故若期中因個人事務不住宿者,
請務必到住服組申請辦理離宿。
本次新生及具有特殊身分之舊生
須完成線上申請及繳交紙本申請單;
一般舊生及境外舊生僅需線上申請,
不需繳交紙本申請單。
申請圖解步驟與相關規定請參考以下附件或連結:
注意事項:
線上申請填寫完成須點選送出
(確認只是儲存功能),才能列印申請單。
若有特殊身分(如中/低收入戶、身障生、特殊生),
申請住宿原因務必填寫清楚,並準時繳交相關證明
(須於113年9月仍為有效之證明),以免影響相關權利。
舊生申請(含繳交紙本)須於7/19前完成,
逾期者一律直接依候補辦理。
若有住宿費、水電瓦斯費未繳交紀錄者或是之前
住宿期間有重大違規者,將失去申請權利。
核准住宿同學須於入住前完成全額住宿費繳交
(就學貸款者須完成就貸申請並於入住時出示申請書),
低收入戶者須繳交相關證明。
一.校內宿舍(一學期費用) 註:電費另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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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含)前入學者 |
9,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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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含)後入學者 |
10,500元(含網路費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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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外賃居宿舍(明志館)-女生宿舍(半年費用) 註:水電瓦斯費用另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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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型(雅房) |
111學年度(含)前入學者 |
112學年度(含)後入學者 (含1,000元網路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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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房 |
23,000元 |
2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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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房 |
21,000元 |
2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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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房 |
19,000元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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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房 |
18,500元 |
19,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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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房 |
18,000元 |
1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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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房 |
17,000元 |
1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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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房 |
16,000元 |
1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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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房(套房) |
15,500元 |
16,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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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房(雅房) |
15,000元 |
1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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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外賃居宿舍(泰山館)-男生宿舍(半年費用) 註:水電費用另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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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全體住宿生入住時皆須繳交1,000元保證金,依照規定期末完成離宿者將退還保證金。 若未依規定離宿、檢查發現未打掃乾淨、設備設施損壞,將依規定價格扣除保證金後,剩餘金額才退還給住宿生。 |
如有疑問請於平日上班時間(暑假期間09:00~16:30)至住服組F106
或撥打0229097811/0229097812轉分機1281.1282.1283找宿舍負責老師詢問。
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公告於學校網頁。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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