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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113-1宿舍申請相關說明

學務處-住服組

宿舍申請時間:

舊生:即日起至113年07月19日(五)止

新生:註冊當日完成

申請方式:適用各年級本國生與一般境外生

1.線上申請:至學校官網-在校生-學生資訊系統登入,

進入BCA學生申辦作業-住宿申請作業-新增,

填寫申請資料並送出。(圖解步驟可參閱下面檔案)

2.繳交紙本資料:

(新生/轉學生於註冊日繳交舊生具特殊身分者於7/19前)

線上申請完成請印出申請單,黏貼相關證明,

於申請期間親自繳交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至住服組(F106)給宿舍負責老師。

3.校內外宿舍申請皆以一學期為單位申請,下學期需重新申請。

4.床位核准將依優先順序核定。

其他說明如下:

*校內宿舍住宿期間不含寒暑假,各學期期末需配合規定辦理清空離宿,下學期再入住。

*校外宿舍寒暑假除規定封館時間外,可繼續住宿,詳細時間之後公告。

*上學期核准者,下學期仍需在規定時間內重新申請。

*下學期前如有續住意願仍需辦理線上申請程序(依公告)。

*各宿舍之水電瓦斯費,只要未離宿者,

不論住宿天數(是否外宿等),

皆為寢室統一平分;故若期中因個人事務不住宿者,

請務必到住服組申請辦理離宿。

本次新生及具有特殊身分之舊生

須完成線上申請及繳交紙本申請單;

一般舊生及境外舊生僅需線上申請,

不需繳交紙本申請單。

申請圖解步驟與相關規定請參考以下附件或連結:

1131學生宿舍申請規定

宿舍線上申請步驟及印繳費單說明

宿舍申請優先順序

住宿生活管理規則

校內宿舍介紹

明志館宿舍介紹

泰山館宿舍介紹

 

注意事項:

線上申請填寫完成須點選送出

(確認只是儲存功能),才能列印申請單。

若有特殊身分(如中/低收入戶、身障生、特殊生),

申請住宿原因務必填寫清楚,並準時繳交相關證明

(須於113年9月仍為有效之證明),以免影響相關權利。

舊生申請(含繳交紙本)須於7/19前完成,

逾期者一律直接依候補辦理。

 

若有住宿費、水電瓦斯費未繳交紀錄者或是之前

住宿期間有重大違規者,將失去申請權利。

核准住宿同學須於入住前完成全額住宿費繳交

(就學貸款者須完成就貸申請並於入住時出示申請書),

低收入戶者須繳交相關證明。

一.校內宿舍(一學期費用) 註:電費另計

111學年度(含)前入學者

9,500

112學年度(含)後入學者

10,500元(含網路費1,000元)

二.校外賃居宿舍(明志館)-女生宿舍(半年費用) 

註:水電瓦斯費用另計

房型(雅房)

111學年度(含)前入學者

112學年度(含)後入學者

(含1,000元網路費)

1人房

23,000元

24,000

2人房

21,000元

22,000

3人房

19,000元

20,000

4人房

18,500元

19,500

5人房

18,000元

19,000

6人房

17,000元

18,000

7人房

16,000元

17,000

8人房(套房)

15,500元

16,500

8人房(雅房)

15,000元

16,000

三.校外賃居宿舍(泰山館)-男生宿舍(半年費用)  註:水電費用另計

6人房(套房)

18,000

註:全體住宿生入住時皆須繳交1,000元保證金依照規定期末完成離宿者將退還保證金。

若未依規定離宿、檢查發現未打掃乾淨、設備設施損壞,將依規定價格扣除保證金後,剩餘金額才退還給住宿生。

 

如有疑問請於平日上班時間(暑假期間09:00~16:30)至住服組F106

或撥打0229097811/0229097812轉分機1281.1282.1283找宿舍負責老師詢問。

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公告於學校網頁。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