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技術學院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每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請者 |
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且連帶保證人不變者 |
第一步驟:申請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配偶及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記事欄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 第二步驟:於對保期限內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對保 1.對保期限:第一學期為每年8月1日起至9月27日止;第二學期為每年1月15日起至2月底止。 2.台灣銀行網址:https://sloan.bot.com.tw 3.應備齊下列證件: (2)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 (3)保證人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 (4)學生及保證人之身份證、印章;學生須與保證人親自到各地台灣銀行辦理對保。 (5)學校學雜費繳費單。 |
於對保期限內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對保 1.對保期限:第一學期為每年8月1日起至9月底止;第二學期為每年1月15日起至2月底止。 2.台灣銀行網址:https://sloan.bot.com.tw 3.應備齊下列證件: (2)學校學雜費繳費單。 (3)學生本人之身份證、印章。 (4)前一學期之撥款通知書第三聯(借款人存執聯)。 |
第三步驟:將應繳資料繳交至學校始完成就學貸款手續 1.應繳資料 (1)就學貸款線上申請確認單(至學校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申請,列印紙本並學生親筆簽名) (2)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及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 (3)學校學雜費繳費單 2.繳至學校 請同學於開學日前完成就貸申辦對保手續,並於開學日當日親自繳交以上資料才算完成手續(切勿委託同學、班代或老師繳交),若未繳交資料如發生未能完成貸款問題請自行負責,倘若有問題請洽日間部課外活動組02-29097811分機1222徐老師或進修推廣部學務組呂老師分機1730。 |
一、甲級 :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台幣120萬元以下:可申貸且免息。
二、乙級 :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台幣120萬元~148萬元(含)以下,且申請人+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在學者:可申貸且免息。
三、丙級 :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超過新台幣148萬元者,申請人+兄弟姊妹或子女2名在學者:可申貸但自付全息。
四、丁級 :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超過新台幣148萬元者,申請人+兄弟姊妹或子女3名(含)以上在學者:可申貸且免息。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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