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生申請各類學雜費減免
申請作業公告
◎注意:配合112-2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以下稱〈定額減免〉17,500元/一學期 措施方案,日間部本國籍四技及五專四、五年級同學(不含延修生及同一階段重讀且已領取者),請審慎評估〈各類學雜費減免〉、〈定額減免〉、〈其他各部會助學措施〉,不得重複申請,僅能擇一申請
◎注意:學雜費減免有資格身分的要求,故採申請制。每一個學期都需自行提出申請,符合減免資格同學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請,以免影響後續就學貸款申請或繳費。逾期視同放棄申請權益,後果自行負責。
紙本繳交期限:114年2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4:30止(寒假學校共休時間為1/10, 1/17, 1/23, 1/24, 2/3, 2/7, 2/8, 2/14 共8天,請勿在這8天前來辦理) (完成減免申請流程同學,於學校公告繳費資訊後,始可至教學務資訊系統列印繳費單繳費) 郵寄繳交地址:24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黎明技術學院生活輔導組收(以收件章日期為主) (寄出前請務必仔細檢查,資料有缺漏恕不受理) 因故尚未完成申請的舊生及新生、轉學生、復學生至開學後一周內務必繳交資料完畢,逾期則視同放棄權利無法申辦(申辦減免完成才繳學費) 若有疑問皆可來電(02)29097811分機1212 詢問 (進修部同學於下午2:30後來電(02)29097811分機1721 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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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步驟
系統開放時間:自113年12月1日至114年2月27日 |
再次提醒
(1)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2)教育部學雜費減免
(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4)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助學金(98 學年度新增)、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助學金
(5)臺北市勞工局及新北市勞工局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6)行政院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文化部蒙藏委員會獎助在臺蒙藏學生助學金
(7)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補助費
(8)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勵金
(9)退輔會榮民子女助學金、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學雜費減免
(10)恆春鎮公所教育獎助學金
(11)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從業人員林務局女教育補助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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