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會「民國111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請惠予週知並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順利完成學業,本會每年獎助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僑生。
二、請貴校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於民國111年2月14日至3月7日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並請惠予協助彙整申請資料,郵寄至本會(100215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7號2樓),俾利審查。
三、為加強防疫,本年度不辦理頒獎典禮。
四、檢附實施要點、申請公告、在臺泰、緬僑生現況調查表、申請表及問卷等資料各1份。